2025年5月14日,北京市顺义区和朝阳区消防部门分别查处了两起居民携带电动自行车电池进入电梯的违法行为,两名居民均被处以800元罚款。
据了解,新修订的《北京市消防条例》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中明确规定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或充电电池进入电梯轿厢,拒不改正的个人最高可处1000元罚款。
5月2日,顺义区一小区物业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居民姜某违法携带电动自行车电池进入电梯,经劝阻无效后向消防部门报告。次日,姜某再次违规,最终被顺义区消防救援支队处以800元罚款。无独有偶,5月12日,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也接到举报,称将台乡一小区有人携带电动自行车电池进入电梯,经过调查取证,涉事居民张某同样被处以800元罚款。
这两起事件均为《北京市消防条例》实施后各区首次处罚案例,显示了北京市对消防安全的高度重视和严格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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