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9日,金华东阳的吴女士带着女儿在当地一家超市购物时,女儿在试吃龙眼后,将几颗龙眼揣入衣兜。结账时,超市工作人员发现此事,要求女孩交出兜里的龙眼,并指责其为偷盗行为。吴女士从孩子兜里翻出了果壳、果核和几颗龙眼,她提出支付十元作为赔偿,但被超市工作人员拒绝。
吴女士认为,工作人员在公共场合指责孩子偷窃,对孩子的心理健康造成了负面影响。超市店长则表示,工作人员的处理方式不妥,已向吴女士及其女儿道歉,同时强调超市试吃可以,但连吃带拿不行。
此事在网上引发了广泛讨论。有网友认为,超市工作人员的处理方式过于粗暴,对一个未成年孩子公开指责偷窃,可能对其心理造成长期伤害。他们认为,成年人应更加理性地对待此类事件,保护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
也有网友指出,孩子的行为确实不当,家长应承担教育责任。他们认为,超市的做法虽然可能过于严厉,但也提醒了家长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监管。一位网友评论道:“这孩子已经十几岁了,又不是五六岁,这点道理还不知道吗?”
此次事件不仅引发了公众对于未成年人行为定性的讨论,也再次提醒了家长和商家在处理类似事件时应更加谨慎和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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