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柳州发生一起电商交易纠纷。2023年9月21日,王先生在某电商平台以9990元的价格购买了10部苹果iPhone15 Pro Max手机,但商家杨女士以“标错价”为由拒绝发货,并提出退款补偿100元。王先生坚持要求按订单价格发货,并将此事诉至法院。
柳南区法院审理认为,商家发布的商品信息具体确定,符合《民法典》规定的要约构成要件,且王先生下单成功,双方买卖合同已成立生效。商家虽有权因重大误解请求撤销合同,但需在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行使撤销权,否则撤销权消灭。因商家未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撤销权,法院判决商家需履行合同,向王先生交付10部手机。
此判决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表示,电商平台的价格标示应准确无误,商家不能因操作失误就拒绝履行合同。也有网友认为,消费者在面对低价商品时应保持警惕,避免陷入商家的营销陷阱。此次事件为电商交易提供了法律依据,也提醒商家和消费者在网络购物中应遵守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