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刺伤霸凌者:羁押336天获赔20万 家属怒斥:不满意20万赔偿、决定申请复议

2023-02-15 18:09:33

  近日,湖南初二少年刺伤霸凌者一案,有了新进展。

  2月15日记者获悉,日前,湘西州吉首市人民检察院就小蒋被无罪羁押336天作出《刑事赔偿决定书》。《决定书》显示,吉首市检察院决定:赔偿小蒋人身自由赔偿金137538.24元;赔偿小蒋精神损害抚慰金68769.12元;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小蒋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道歉。

  小蒋原是吉首二中一名初二学生,2019年5月17日,他在学校的男厕所内遭遇同年级15名学生殴打。混乱中,小蒋拿出一把事先准备好的折叠刀乱舞,刺伤了围攻他的3名学生。2019年8月7日,小蒋被刑拘,后检方提起公诉。2020年7月6日,吉首市法院一审作出正当防卫的无罪判决,小蒋才走出看守所,期间共被羁押336天。蒋佑华在电话中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对这份刑事赔偿决定并不满意,理由是因为此案小蒋的人生轨迹被改变,“孩子幼年丧父,母亲改嫁,原本好好上学的他遭遇霸凌,又被无罪羁押336天。走出看守所后,他再也无心继续学业,这些又如何来赔偿?”蒋佑华表示,近期他们会向湘西州检察院申请复议。

首页 | 资讯 | 科技 | 农业 | 机电 | 帝答 |
品味科技、农业、机电行业新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