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斛属于中药材,它是由兰科植物金钗石斛、鼓槌石斛或流苏石斛的栽培品及其同属植物近似种的新鲜或干燥茎制成。这些茎经过挑选、整理、捆扎、清洗、晾晒、切碎等处理过程后,可制成中药材。石斛不属于初级农产品。
初级农产品是指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未经过加工的产品,而食用农产品是在农业活动中直接获得以及经过分拣,去皮,剥壳,粉碎,清洗,切割,冷冻,打蜡,分级,包装等加工,但未改变其基本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的产品。中药材或中成药生产企业经切、炒、烘、焙、熏、蒸、包装等等工序处理的加工品,如石斛,则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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