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就读于上海某双一流高校大四应届生高同学爆料称,被此前已签署三方就业协议的企业辞退,且对方拒绝支付违约金。高同学称,目前时间已临近毕业,公司此举让自己面临着即将毕业找工作难和租房押金拿不回来的双重压力,并且由于双方之前就违约金问题发生了争端,公司现拒绝支付她五月份的工资。
对此,当事企业上海恋轩实业有限公司人事经理表示,公司只是“解除”了协议,并不构成“毁约”。“如果说我们公司是错误的话,会有人受理这个案子找到我们”。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则认为,用人单位和应届生签署三方协议以后,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单方解约的,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