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高铁和火车允许携带防晒喷雾,但有严格容量限制:根据铁路部门最新规定,自喷压力容器类防晒喷雾(含发胶、摩丝、空气清新剂等同类产品)的单体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50毫升,且每位旅客限带1件。若同时携带发胶、定型喷雾等其他自喷压力容器,所有同类产品累计携带量不得超过600毫升。例如,一瓶标注150毫升的防晒喷雾可单独携带,但若再携带一瓶100毫升的发胶,则总容量需控制在600毫升以内。
2、 非自喷压力容器类喷雾需单独区分:香水、花露水等非自喷压力容器类喷雾的单体容积限制更严格,不得超过100毫升,且每人限带1件。这类产品通常通过按压式喷头释放液体,与自喷压力容器的压缩气体驱动方式不同,所以适用不同标准。若防晒喷雾采用非自喷设计(如手动按压泵头),则需按此规则执行。
3、 瓶身标注容量是唯一判定依据:安检时以产品包装上标注的原始容积为准,而非实际剩余量。例如,一瓶300毫升的防晒喷雾即使已使用至仅剩50毫升,仍因标注容量超标被禁止携带。旅客需提前检查瓶身标识,避免因容器过大被拦下。部分进口产品可能因包装设计导致标注容量模糊,建议提前测量或咨询车站工作人员。
4、 使用限制与安全提示需严格遵守:高铁车厢为密闭空间,装有烟感探头报警系统,禁止在车厢连接处、洗手间等区域使用防晒喷雾。喷雾中的微粒可能触发烟雾报警器,导致列车紧急制动,甚至引发乘客恐慌。部分产品含酒精等易燃成分,高温环境下存在安全隐患。建议旅客上车前完成补涂,或选择防晒霜、防晒乳等非喷雾型产品替代。若必须携带,需确保容器密封性良好,避免泄漏污染车厢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