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判定主要基于孩子的年龄以及父母的抚养条件和愿望。以下是具体的判定方法:
1、 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方有严重疾病,或者未尽抚养义务,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子女无法随母方生活的情况下,可以随父方生活。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且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这也是可以的。
2、 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如果父方和母方都要求子女随其生活,有以下几种情况会被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一方,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一方,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一方,以及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严重疾病或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的一方。如果父母抚养条件基本相同,双方都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长期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且他们要求并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的,这可以作为优先条件。
3、 如果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4、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也是可以的。
离婚后孩子的判定是一个综合考虑的过程,需要根据孩子的年龄、父母的抚养条件和愿望,以及孩子的意愿(如果孩子年龄足够大)来做出决定。这个过程可能会比较复杂,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确保孩子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