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扬州一位眼球缺失的盲人管先生在办理手机卡时遭遇了尴尬一幕。由于无法完成眨眼验证,管先生被某运营商营业厅要求以亲属名义开通手机卡。管先生无奈表示,自己的眼部残疾状况肉眼可见,但营业厅仍以“相关规定”为由坚持要求其进行人脸识别。
据悉,管先生因出生仅八个月时眼部出现异常,后来眼球缺失,双眼无法睁开,成为盲人。事发当天,他虽未携带残疾证,但身份证照片上的双眼紧闭状态及其残疾证上的明确标注,均证明了其视力残疾的事实。营业厅工作人员仍坚持人脸识别是必要程序,旨在防止新开手机卡被他人盗用。
此事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随着人脸识别技术的广泛应用,特殊群体在享受便捷服务时面临的障碍日益凸显。值得关注的是,即将于2025年6月1日施行的《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处理残疾人、老年人人脸信息时,必须符合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规定,并遵循最小必要原则。若实现相同目的或达到同等业务要求存在其他非人脸识别技术方式,不得将人脸识别技术作为唯一验证方式。
本文综合自央广网、紫牛新闻(扬子晚报网)、资讯(金羊网)等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