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月14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公布《关于印发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现阶段可在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基础上,在感染高风险人群、60岁以上老年人群、具有较严重基础性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中开展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
2、要求第二剂次加强免疫与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时间间隔为6个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