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5岁的方䘵华是陕西商洛市商南县人,他是在县看守所被伤害致残的。他因涉嫌滥伐林木曾被羁押在商南县看守所。
据当地官方通报,2020年8月12日,在“放风”过程中,方禄华在放风场端盆接水,同监室在押人员赵某辉从后面朝他腰部蹬踹一脚,导致他头部撞墙后倒地。事发后,赵某辉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六年。方禄华则在陕西、北京等地的医院治疗,他一度能下床走路,但后来病情又恶化。方䘵华称,从受伤至今的医药费等费用,他估算已超过200万元。此前这些费用一直是由商南县公安局付的,但后来开始欠费。
6月14日,方䘵华告诉记者,由于拖欠数万元医药费,医院对他停止用药,他目前在宾馆住了一个多月,未能得到后续治疗。“身体退步太大了,翻身都翻不动了。”他说,现在腿脚麻木僵硬,肩膀和手臂疼痛难受,“头发碰一下都疼”。
为了解情况,6月15日,记者致电商南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截至发稿时未得到回应。方䘵华治疗的巨额费用应由谁来承担?受访律师认为,作为此案直接责任人,实施故意伤害行为的赵某辉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未能赔偿,看守所方面或应承担补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