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两地可燃放爆竹
在山东,东营、滨州两地率先明确春节期间在部分区域和个别时间段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东营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市禁燃禁放区域内,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分别是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至正月初五,以及正月十五。
据滨州市政府官网发布的《滨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在滨州市主城区(东、西、南、北外环路以内),县(市、区)城区建成区限制燃放,即自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五可以燃放,其他时段不得燃放。
据大众日报报道,济南市**委员、济南市中心医院中医整脊科主任王绍辉曾建议济南市和各县(区)人民政府,把原来烟花爆竹的禁放区域由“禁放”政策改为“限放”:即自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五可以燃放,其他时段不得燃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