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卫生健康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社会公布抗原检测结果的报告途径。
居民检测完成后,按照要求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报告结果。
方式一:“穗康”小程序抗原检测上报流程
1、居民抗原自测结果上报
(1)首页入口:登录“穗康”小程序后,点击“首页”——>“抗原检测上报”图标。
(2)“我的”入口:登录“穗康”小程序后,点击“我的”——>“抗原检测”——>点击“添加”进入抗原检测上传页面。
2、上传抗原检测信息
注意:
(1)同一个人五分钟内只能上传一次抗原检测报告。
(2)一旦提交后无法修改抗原检测信息。
方式二:“粤抗原”小程序抗原检测上报流程
1、居民抗原自测结果上报
扫描“粤抗原”二维码或搜“粤抗原”、通过粤健通小程序,进入粤抗原小程序。
选择“居民自测上报”——>“上报抗原自测结果”,进入上报结果填写页面。
填写受检人信息和检测信息,根据图示,选择正确的检测结果,点击“保存”上报抗原自测信息。
注意:若抗原检测结果为阳性,需上传检测卡照片。
2、居民前往医疗卫生机构检测抗原
微信打开“粤健通”或“粤核酸”小程序。
出示 “电子健康码”或“粤核酸码”,供医护人员扫码登记。
进行抗原检测,并等待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上报检测结果。
3、居民查询抗原检测结果
进入“粤抗原”小程序——>选择“居民自测上报”——>选择“抗原检测记录查询”进入结果查询页面。
进入结果查询页面——>选择“自测上报记录”可查询抗原自测结果上报记录。
若居民是查询由医疗卫生机构检测的,抗原检测结果,应选择“机构检测记录”——>填写需要查询的受检人身份信息——>点击“查询”获取检测结果。
检测结果出现后
记得尽快拍照保存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