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12309中国检察网公布了渭南市华州区检察院办理的这起故意伤害案的起诉书,男子到民政局准备办离婚手续时,张某某看到妻子与男朋友一同前来,觉得尊严受到伤害,他与妻子发生争吵并扇了其一耳光,致妻子重伤。
起诉书显示,被告人张某某,男,汉族,初中文化,农民。2022年1月28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渭南市公安局华州分局取保候审。
经依法审查查明:2021年10月26日13时52分许,被告人张某某与妻子曹某某到民政局准备办理离婚手续,因看到妻子曹某某与其男朋友迟某某一同前来,张某某觉得自己尊严受到伤害与曹某某发生争吵,后用右手朝曹某某左脸扇了一耳光致其当场倒地。民警到场后迅速联系120将其送至医院救治。经鉴定,被评定人曹某某此次损伤构成重伤二级。
华州区检察院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