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都同意离婚需要的手续如下:
(1)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同时提供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2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材料。
(2)受理与冷静期。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后,双方进入30天的离婚冷静期。在这期间,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审查与发证。30天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