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65岁的黄女士因女儿与女婿关系紧张,已至闹离婚的地步,决定提前走进中华遗嘱库订立遗嘱。黄女士明确指定,其名下财产将由女儿个人继承,以此切实保障女儿的权益。
据悉,黄女士的女儿与女婿现居住的房产,首付五成由黄女士夫妇支付,婚后两人共同还贷,现已还清。黄女士还拥有其他房产及现金财产。她担忧,一旦自己或丈夫发生意外,这些财产按法定继承将变为女儿的夫妻共同财产,未来可能引发财产纠纷。黄女士决定通过立遗嘱的方式,确保女儿能单独继承这些财产。
中华遗嘱库广州越秀分库主任范仲权表示,根据《民法典》条款,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法定继承或受赠所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公民可通过遗嘱指定个人财产由子女单独继承。范主任建议市民在立遗嘱前,应了解相关法律,咨询专业机构或参加普法讲座,以确保遗嘱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
此次事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不少网友表示理解黄女士的担忧,并认为立遗嘱是保护个人财产的有效方式。
本文综合自中国新闻周刊、新浪财经、微信公众平台(腾讯网)、新闻频道(中华网)等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