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湿性粉剂是一种农药加工剂型,具有以下要求:
1、 易被水湿润,可分散和悬浮于水中供喷雾使用。
2、 有效成分含量不低于标明的含量,以确保农药的效果。
3、 悬浮率要求对于老品为40%,对于新品则为70%以上,以确保可湿性粉剂在水中能够均匀悬浮并保持至少半小时,底部无明显沉淀产生。
4、 平均粒径为15um,以确保可湿性粉剂的分散性和悬浮性。
5、 润湿时间要求较短,一般要求润湿性小于120秒,以确保可湿性粉剂能够被水润湿并迅速分散于水中。
6、 水分含量要求小于3、5%,以确保可湿性粉剂的质量和稳定性。
7、 pH值一般为中性,但也可能因原药的性质和配方组成而有所变化,例如强碱性或者强酸性可湿性粉剂。
8、 热贮藏稳定性要求在54、2℃时贮存14天后,有效成分率小于16%,以确保可湿性粉剂在贮存过程中的稳定性。
这些要求可能会因不同的农药品种和用途而有所不同。在实际应用中,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可湿性粉剂,并按照产品说明正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