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磊(化名)今年26岁,湖北人,7月19日,他向记者反映,在今年5月,他被武汉警方处以10日行政拘留处罚,案由是在地铁上摸一名女孩大腿。张磊事后向媒体记者发来一封1000余字的“求助信”为自己辩解称,当时是想加这名女孩微信,期间不小心碰到了女孩腿部。
这封信看上去颇具文采,行文中还不时引用典故和古汉词语。办理此案的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警方对此案处理没有问题,当时的供述都是其本人陈述,如果对处罚决定不服,只能通过行政复议和法律诉讼的方式来反映。
张磊(化名)今年26岁,湖北人,7月19日,他向记者反映,在今年5月,他被武汉警方处以10日行政拘留处罚,案由是在地铁上摸一名女孩大腿。张磊事后向媒体记者发来一封1000余字的“求助信”为自己辩解称,当时是想加这名女孩微信,期间不小心碰到了女孩腿部。
这封信看上去颇具文采,行文中还不时引用典故和古汉词语。办理此案的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警方对此案处理没有问题,当时的供述都是其本人陈述,如果对处罚决定不服,只能通过行政复议和法律诉讼的方式来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