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传寰球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总经理胡某勇在闹市与一名女子逛街,两人举止亲密,被一名街拍摄影师拍下后发到网上,引发网友关注。
据媒体报道:知情者透露,视频中的男子是寰球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胡某某,牵手的女子不是胡某某的妻子,也不是其女儿。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未经他人同意街拍以及发布作品,是侵权行为。街拍作品发布后对当事人造成负面影响,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街拍作品制作者应该担责。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应该赔偿损失,消除影响,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等方式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