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医药公司因垄断行为遭罚3.2亿元,引发了广泛关注。罚款的原因是它们达成并实施了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导致急救药的原材料药严重短缺。在这两家企业被罚之前,监管部门早在2020年就已经立案调查了。这并不是唯一的一起原材料药垄断案件。近年来,这类案件时有发生。
为了解决这种问题,我们需要将反垄断执法部门的监管平台和企业的合规系统相连。这样,一旦发现企业有违法嫌疑,监管部门就能够立即采取行动。仅仅一味地要求企业自觉远离违法行为是不够的。我们需要更多的政策支持来促进原料药产业的良性发展,包括审批、环保和创新政策等。反垄断只是解决市场竞争和发展问题的必要手段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