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广东揭阳警方通报两女孩在酒店被性侵事件:一、榕城某酒店酒店前台在为岑某武办理入住时,一对男(杨某)女(谢某,案发时16周岁)跟随岑某武进入酒店,前台工作人员未按照“五必须”要求对两人身份进行核实登记。岑某武拿到房卡后,杨某、谢某跟随其上楼进入客房,随后谢某在房间内被强奸。
二、普宁市某旅馆在接待廖某与赖某(女,案发时13周岁)入住时,未对两人进行登记,赖某入住期间被廖某强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