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谎称留学分别与2男子同居 诈骗丈夫15万良心何在?

2023-06-10 17:24:36

  近期,“索要千万逼死丈夫”的翟欣欣案颇受关注,最新进展中,翟欣欣涉嫌敲诈勒索罪已被逮捕。互联网婚恋交友平台,也因成为部分违规违法用户的犯罪温床而被诟病,还有多少个“翟欣欣”在构布陷阱?

  近日公开的一则起诉书,讲述了一个女子通过在交友网站伪装背景资料,结婚后诈骗丈夫15万的事件。

  肖某某出生于1996年,海南省琼海市人,家住吉林**春市。从2020年开始,她就虚构个人身份、经历,浸润于多个社交平台进行网络交友,她与一位男性结婚,和其余男性保持恋爱关系,以各种理由引导男性为其付出金钱。

  2020年5月,肖某某在某社交软件上结识田某甲,并于2021年5月与他结婚,当时她自称吉林大学在校研究生,此身份为虚构。

  次年12月,肖某某又编造了“德国留学行程”,以此为理由离开田某甲。2022年1月,她继续撒谎,称其在德国感染新冠,需要治疗并购买特效药,先后两次诈骗田某甲及其父母田某乙、任某某的钱财共计152503元,其中98260.48元用于偿还自己和田某甲名下贷款,剩下的54242.52元被其挥霍。

  在肖某某和田某甲的婚姻存续期间,她在另外一个社交软件上结识郑某某,与其以男女朋友的身份同居生活在一起。

  在郑某某知道她已婚事实后,她仍以虚假的协议离婚信息加以欺骗。2022年5月,她与郑先生分手,编造了自己怀孕的信息,诈骗其4000元,所得钱款供其挥霍。

  除了上述关系,2020年,她还在一社交软件上结识刘先生。其告诉刘先生自己已离婚,并以男女朋友的身份和他同居生活。

  其间,她以虚构的闺蜜父母重病、同学结婚随礼等借口,骗取刘先生转账3000元。

  经审查,被告人肖某某诈骗金额共计61242.52元。案发后,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

  吉林省集安市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肖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首页 | 资讯 | 科技 | 农业 | 机电 | 帝答 |
品味科技、农业、机电行业新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