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随母姓被拒分配村集体收入,法院:孩子享有收入分配权应支付4396.39元

2023-06-04 11:38:42

  【孩子随母姓被拒分配村集体收入,法院:孩子享有收入分配权应支付4396.39元】近日,据江苏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消息,梁某生于2021年5月,同年6月随其父柏某至老家小红村一组(村组系化名)落户,其母姓梁,户籍并不在该组。近日,小红村开始制定该村组80亩土地2022年和2023年集体收入的分配方案。

  规定:本组小人口(未成年人)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才能参与:1、拥有本组户籍且与户主登记在同一户口本上,2、随户主姓。据此方案,梁某因随母亲姓“梁” 且母亲户籍不在该村组,不满足分配条件,无法参与分配,其父遂向法院提起诉请。

  法院审理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梁某系被告小红村一组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收入分配权。法院判决,撤销被告小红村一组2022年和2023年《集体收入分配方案》的第1条第2款,判决被告小红村一组支付原告梁某某集体经济收益计4396.3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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