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准备起诉材料:
书写书面的离婚起诉状,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及离婚诉讼请求。
准备相关证件,如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户口本、身份证等。
2、 提起诉讼:
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提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有财产分割需求,还需带上财产相关证据。
3、 法院审理:
法院立案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进行审理。
民事庭会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到庭应诉,并通知原告到庭参诉。
法院会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结果有三种可能:
双方愿意维持婚姻,原告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被告同意离婚请求,并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调解无效,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注意:在起诉过程中,尽量收集对方存在过错的具体证据,如婚内出轨、家庭暴力行为等,有助于法院审理和判决。我国有离婚冷静期制度,但只适用于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不受此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