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提供单身证明:可以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或婚姻登记处申请开具单身证明(也称为未婚证明或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此证明会注明在某一时间段内,申请人没有婚姻登记记录。
2、 提供身份证及户口本: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一栏,如果显示为“未婚”,则可以作为未结婚的证明之一。
3、 声明或公证:如有需要,可以写一份声明,说明自己当前为未婚状态,并前往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后的声明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未结婚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