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税的前提是多扣了税,如果没有,那么是不会退税的。
不退税的情况主要有两种:
1、去年缴税为0元
由于没达到扣税标准,去年没有缴纳过个人所得税,自然就不存在退税一说。
2、去年没有多扣税
如果在个税汇缴清算时,预扣的个人所得税与实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一致,也是不用退税的。
所以,退税的居民并不是平白无故多发了一笔钱,这笔钱实际上是去年多缴纳的。
什么情况下可以退税?
1.纳税年度内年综合所得不足6万元,但通常预缴个人所得税;
2.纳税年度内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未申报扣除;
3.因年中就业、辞职或部分月份收入不足,扣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企业(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等专项附加扣除不足;
4.未被公司聘用,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清缴申请各项税前扣除的;
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中适用的扣缴率高于全年适用的综合所得税率;
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或未充分享受残疾人减免个人所得税优惠等综合所得税优惠;
7、有符合条件的慈善捐赠,但不在预缴税款时扣除,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