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位网友声称自己在南京地铁3号线车厢里因为喝水而收到一张“罚单”。这张单据实际上是一份“轨道交通设施内禁止行为告知单”。
那么其他城市的地铁又是如何规定这个问题的呢?国内十大城市地铁公司(上海、北京、广州、深圳、成都、杭州、武汉、重庆、南京和青岛),上海、北京、南京和青岛地铁的客服人员明确表示“禁止喝水”,而其他城市则表示可以喝水,但是不能吃东西。
根据交通运输部的数据,目前轨道交通运营里程排名前十的城市为上海、北京、广州、深圳、成都、杭州、武汉、重庆、南京和青岛。其中上海、北京、南京和青岛地铁的客服人员明确表示“有规定车厢内禁止饮食,所以不能喝水”。某地地铁客服人员称:“渴的时候可以下车去站台上喝,喝完再上车。”
其他几地地铁客服人员则表示,可以喝水或者喝饮料,但不能吃东西,因为当地的规定是“禁止进食”。还有多位客服人员强调,婴儿等特殊人群需要进食的情况除外。深圳地铁客服表示:“喝一口水也没多大关系”,重庆地铁客服称:“喝饮料喝水都可以,尽量避免吃东西”,杭州地铁客服表示:“乘客喝水不会阻拦”。
武汉大学城市安全与社会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特聘教授尚重生在接受极目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许多城市的地铁公司都有相应的运输规定或乘客守则,里面有一些条款就是关于乘客的禁止行为。尚重生认为,这些原则上还是属于道德提醒,规定可以刚性,执行层面却需要柔性。“遇到违反者口头提醒即可,搞‘警告罚单’增加了管理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