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6岁女孩刁某在广东惠州市博罗县东江大桥跳江身亡。坠江前,刁某曾在博罗县金宇大酒店KTV陪酒。事发一个月后,此事经媒体曝光后引起外界广泛关注。随后,博罗县金宇大酒店遭连夜查封,警方对酒店让未成年女孩陪酒一事展开调查,并刑拘多人。记者采访了解到,事后,包括金宇大酒店老板、员工在内的多人被提起公诉。目前,此案的刑事审理情况未对外披露。
刁某的父母起诉博罗县金宇大酒店以及酒店老板、员工等13人,提出民事索赔30余万元。2023年7月,博罗县法院对这起民事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博罗县金宇大酒店组织未成年人刁某从事销售酒水及陪侍服务,违反了法律规定,且刁某在陪酒后轻生,博罗县金宇大酒店未尽到管理及审慎注意义务,与刁某的死亡有一定的因果关系。但刁某自杀主要是因为其个人原因导致,其应当承担主要责任,遂判处博罗县金宇大酒店承担15%合计175952.25元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