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资中县人民法院公布了一则判决书,男子在家中多次强制猥亵、强奸17岁亲生女儿,被判有期徒刑17年,撤销监护人资格。
判决书显示,刘某某,男,1976年5月出生,汉族,现服刑于四川省自贡监狱。胡某,女,1982年12月出生,汉族。
经查,胡某与刘某某于2004年5月登记结婚,于2005年8月生育婚生女儿刘某。2022年5月至9月期间,刘某某多次在家中对共同生活的亲生女儿刘某实施强制猥亵、强奸行为。
法院于2023年4月6日作出刑事判决:刘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该判决现已生效。
胡某于2023年5月16日向法院申请,撤销刘某某对刘某的监护人资格。
法院认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刘某某作为刘某的监护人,在与其共同生活期间,性侵害被监护人,严重损害被监护人的身心健康。胡某申请撤销刘某某的监护人资格,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
法院判决:撤销刘某某为刘某的监护人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