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凌晨
阳江市公安局江城分局抓获一名涉黄人员
令办案民警大跌眼镜的是
这位有着一头齐肩秀发
身着白色连衣裙的“失足妇女”
竟然是一名男子!
案件回顾
当天凌晨1时,阳江市公安局在开展夏夜治安巡查宣防第二次集中统一行动时,在中山公园附近巷口抓获涉嫌招嫖卖淫的违法人员林某成。
经查,违法人员林某成来自广西,今年39岁。当晚在市区中山公园附近站街招嫖,并在附近出租屋内进行卖淫行为3次。
经深挖,林某成在外地也曾从事过该“行业”。来到阳江后,林某成为了赚快钱,于是购置了假发、裙子等装扮成女性“重操旧业”站街揽客。“没想阳江清查打击力度那么大,‘出摊’当晚就被逮个正着。”林某成后悔不已。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违法人员林某成予以行政拘留十二天。《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