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内江再通报“城管与摊贩冲突” 劝离占道经营过程中争夺电子秤1人被解聘

2023-06-15 17:51:15

  6月15日,四川内江东兴区联合调查组就6月13日晚,东兴区城管与摊贩发生冲突一事再发布通报。

  情况通报

  6月13日内江市东兴区城管与摊贩发生冲突一事,由东兴区公安、**监委、司法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通过调取视频、走访当事人和相关商贩、群众,已将基本事实调查清楚。现将有关调查及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经调查,钟甲(男,32岁)和钟乙(男,27岁)兄弟系东兴区郭北镇人,二人长期驾驶小型货车,在内江城区游动售卖鸡蛋。6月13日19时左右,东兴区城管执法大队机动巡查人员李某、刘某某等6人在开展市容秩序巡查过程中,发现钟氏兄弟驾驶小型货车及其他多名流动摊贩在金山城小区1号门外街道上占道经营,便上前进行政策宣传,劝导摊贩到该小区附近政府划定的临时经营区域经营。其他摊贩陆续离开,钟氏兄弟不肯离开。经巡查人员持续反复劝导10多分钟,钟氏兄弟仍然拒绝离开,巡查人员遂对其经营使用的电子秤进行暂扣。钟乙上前争夺电子秤,巡查人员刘某某扭抱钟乙进行阻止,钟甲上前阻挡,刘某某随即放手。钟乙脱离后自行倒地,并呼喊“救命啊,城管打人啦”,引发较多群众聚集围观。19时25分,城管巡查人员拨打110报警,东兴区公安分局民警到达现场处警并通知120。救护车将钟乙送往东兴区人民医院检查,经两次对钟乙进行头部、腹部、x部CT等诊断,均未见异常。

  经认定,涉事城管巡查人员、流动摊贩均未构成刑事、治安案件。城管巡查人员刘某某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简单粗暴情形,违反相关纪律和规定。

  根据调查情况,东兴区委、区政府决定,对东兴区城管执法大队巡查人员刘某某予以解聘,对带队巡查的李某予以批评教育,由区**监委对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领导班子进行约谈,并责令向区委、区政府作出深刻检讨。

  东兴区将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执法队伍教育整顿,强化执法人员法制教育和规范文明执法培训,做到公正文明执法。

  内江市东兴区联合调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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