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消息,被告人吴谢宇故意杀人、诈骗、买卖身份证件上诉一案于2023年5月30日上午9时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宣判。
当天,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吴谢宇故意杀人、诈骗、买卖身份证件上诉一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年5月19日公开开庭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一致。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吴谢宇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吴谢宇因自己的错误认知产生杀母恶念,作案前精心预谋,准备作案工具,谋划杀人手段以及对作案现场的布置和清理,作案手段极其残忍,作案后伪造谢某某笔迹制造谢某某存活的假象骗取亲友钱款,网购他人身份证件并毁坏随身手机卡以逃避侦查,将骗得的钱款用于挥霍,毫无认罪、悔罪之意。吴谢宇的行为严重挑战法律,违背伦理道德,践踏人类社会正常情感,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罪行极其严重。综合全案证据,吴谢宇作案时具有完全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吴谢宇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