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向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近日,一起重大的网络信息诈骗案件在法庭上进行了公开审判。公诉机关对15人提出了10年以上的判决,并分别判处了从60000元到150万元的罚金。该案将择期宣判。
江宁一女子被骗580万元,多位被害人是宝妈
“刷到好几个关注公众号就能赚钱的视频,我把自己的电话号码给了他,然后他就被人加到了微信上,要求我下载一个软件。一开始还能挣个几十元,结果就被骗了五百八十万。”来自南京市江宁区的周小姐于2022年2月11日向警方报案。周小姐本来只想挣些零花钱,可她没有找到一份网上打工的工作,却遭遇了一次有预谋的“刷单”骗局,把她的房子都给骗走了。
周小姐并非这一骗局中唯一的受害者。15名被告人骗取了170多名受害者,共计2250万元人民币,其中平均每人损失13万元人民币。在审判过程中,公诉方说,这起案件的受害者分布在全国各地,其中30%的受害者都在十万以上,“其中大部分都是失业的家庭主妇,还有一些正在哺乳的女性。”骗子们打着打工养家糊口的主意,骗取了他们和他们的家庭,让一些受害者陷入了债务之中。”
这个团伙在网上发布了一则招聘广告,获取了受害者的个人资料,然后“拉手”把受害者拉到特定的群里,并以刷单、发红包等诱惑,诱导受害者登录第三方 APP。然后,“炒群”的“导师”们会相互配合,“炒群”的人会给受害者们发一些小额的红包,而“导师”则会诱使受害者们在游戏中进行大量的金钱交易。
在表面上看起来很简单的骗局背后,却是一个有组织、有分工的诈骗团伙。除了主要的诈骗团伙外,还会有一些特殊的团伙,比如发小红包,统计受害者的手机号码,和银行卡对接等等。
藏身迪拜,诈骗分子抱着现金睡觉
周女士报案后,南京市江宁公安分局立即成立了专门的调查小组,专门调查这起诈骗案件。江宁警方在查清了资金流动情况后,隔天就派出了六支缉捕小组,奔赴全国各地,成功抓获了20余名贩卖银行卡的嫌犯,但其主要人员却躲进了迪拜。
以黄某某为主要成员,于2021年9月至2022年6月,在阿联酋迪拜市,由他人组织,参与以中国内地公民为目标的电信网络诈骗活动。该团伙的成员都被集中在一起,由一个团伙进行统一的管理,并根据诈骗的收入来进行抽成。
15人被分成三组进行欺诈活动。被告人黄某某,是该团伙的一名成员,在审讯时,他承认:“该团伙的底薪是八千到一万,每个月增加五百。”“在被骗的钱里面,扣掉红包和其他费用之后,队长可以分到百分之三的纯利润,其他成员则是百分之七到百分之十。”黄某某在这个诈骗团伙中工作时间为2021年九月至2022年四月,共获得约600,000元的利润。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这个团伙在从周小姐那里骗取了580万元后,一次就可以得到47万元的提成,当晚他们兴奋得不得了,甚至还捧着公司发放的钞票入眠。但是他们在黑社会里的生活都很艰难。被告陈某某辩称:“公司对个人的自由进行了限制,不能随意离开。他要离开,必须要给公司一笔不菲的赔偿。上家公司倒闭,我就被转手卖到这里来了。”
钱大多被挥霍,无钱赔偿受害人
15人中,大部分都是20多岁的人,他们之所以被这个骗局所困,是因为他们想要拿到更高的薪水,而这个薪水高达8000-10000元之间。当检控官问及为什么要行骗时,一位被告回答:「家庭贫困,欠了很多债,所以想出来赚钱。」
据了解,在这些被告人当中,有些人会将一些非法所得的资金投入到资金进行投资,但更多的人则会将这些资金用在吃喝玩乐上,比如购买奢侈品、汽车、外出旅游等,将骗取来的资金全部花掉。
根据15人的违法行为,公诉机关提出对黄某某判处14年零3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百五十万元;被告人许某被判13年有期徒刑,并处罚款640,000元。对其余13人,分别判处10年及10年以上的刑罚,并判处相应的罚款。
在审判过程中,15位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没有任何的异议,有的被告人还表示会尽力赔偿受害者的经济损失,有的还主动提供了相关的财产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