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陕西省对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2160元、二类区2050元、三类区1950元。
二、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21元、二类区20元、三类区19元。
三、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23年5月1日起执行。
2、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应当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