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在浙江台州,一位农民应义红宰杀了一头家养的猪,并将其分成了7个部分以每个部分700元的价格出售。
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这种行为被视为违规,所以应义红被处以5万元的罚款。
应义红的妻子表示,丈夫因为车祸导致残疾,家庭经济条件非常困难,他们向执法人员求情要求从宽处理,但执法人员坚决拒绝并以国家规定为由。面对如此高额的罚款,他们表示即使坐牢也无法承担。为了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台州市司法局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援助,并指派局长以公职律师的身份参与了行政诉讼。
经过仙居县人民法院组织的行政调解,执法部门综合考虑到当事人的情况,决定撤销原罚款决定,将罚款减少为5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