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女孩父母去世后,舅舅成为她的监护人,却与前妻合谋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将女孩名下的一套房屋卖给前妻。这笔钱却没有给女孩,也没有用于她的生活或学习。
记者获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特殊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作出终审裁定,一审判决生效,女孩的舅舅及其前妻连带赔偿损失130万元。
法官表示,监护人不得违法处分、侵吞未成年人的财产,否则应当对其损失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