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陕西西安,一个穿着短裤的女子带着一只狗进餐馆就餐。邻桌的一个男子很有礼貌的请她带狗出去,因为那样不卫生。带狗女表示:你把嘴给我闭上,你算个老几。”我在这跟你没有关系,狗是把你咬了,还是咋了,你这是在羞人。””紧接着,她就直接拿起一个餐盘就过去,直接摔在男子身上,男子也不客气,直接上前,虽然这位女子连败三次,但是败而不馁,屡败屡战。最终却被男子轻松制服。她还不服气,又开始第二次口出狂言,再次挑衅,“我动手咋了,我动手咋了。”女子开始摔盘子,弄的食物满地都是。最后男子无奈说了一句,报警吧。
很多人都表示,男子很克制,要是遇到一个冲动的,那结局就可想而知了。的确如此,多次挑衅男子,男子还是没有打她,只是选择防守。公共场所一般都有禁止携带宠物的规定,究其原因是保障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无论是出于对其他食客的安全还是对卫生条件的保持,这样的规定都是合理的。所以,女子无视规定,强行进入就餐区域,不仅不尊重他人的感受,也无视店家和其他食客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