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贡环卫工马从先因被认定偷窃枇杷,被企业员工殴打致轻微伤后,又被自贡市高新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4日的行政处罚的消息经报道后,引起网友强烈关注和反响。
针对网友质疑:环卫工究竟偷了多少枇杷?是否构成盗窃违法行为?对环卫工拘留4天,殴打环卫工的史某拘留5天罚款200元,史某茂罚款400元的处罚是否适当?6月18日,自贡高新公安分局板仓派出所向封面新闻记者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以及警方调解和处理过程。
引质疑
网友追问“究竟偷了多少枇杷”?
6月16日,封面新闻报道了因被疑偷枇杷,自贡市汇东物业公司环卫工马从先与红运逆止器公司人员发生冲突,马从先被殴打后经鉴定为轻微伤。6月16日,自贡市高新公安分局对马从先处以行政拘留4日,对红运逆止器公司人员史某处以拘留5日,罚款200元,史某茂处以罚款400元的处罚。
该处罚决定披露后,再次引发广泛关注,迅速登上自贡当地新闻热榜。有网友提出质疑:环卫工究竟偷了多少枇杷?是否构成违法?警方对殴打环卫工行为人和环卫工均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是否得当?自贡高新警方为何不向社会公布详细调查情况?
要复议
家属认为“不构成盗窃”
针对警方处罚决定,马从先的女儿毛倩表示,作为家属,她将向自贡市公安局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撤销自贡市高新区公安分局对马从先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并对施暴者加重处罚。”
家属认为,马从先的行为不构成盗窃,公安机关不应对马从先予以行政拘留的处罚。对本案中施暴者处罚显然畸轻。
家属还认为,公安机关存在执法不当的程序性问题:传唤时间超时,拘留后未及时通知家属,剥夺当事人暂缓执行申请权。
看监控
存在爬墙摘取墙内枇杷举动
自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板仓派出所负责人和办案民警介绍,通过现场调查及询问相关行为人和在场证人,并调取涉事企业及邻近企业监控设施,确认案件基本事实如下:
4月21日下午3时许,汇东物业公司环卫工人马从先、梁某芬二人在板仓工业园区富川二支路红运公司路段清扫垃圾。马从先攀爬企业围墙并折断树枝摘取栽种在企业围墙内的枇杷,梁某芬则在树下帮助拉住树枝。围墙内企业员工发现后斥骂马等人,马等人也大声回骂。企业员工史某、史某茂出来斥骂马等人偷摘枇杷,马从先拒不承认,遭企业员工指着摘取的枇杷和掉落在地上的枇杷指证。
双方言辞激烈发生争吵,史某茂用手推搡马从先头部,马即用扫帚挥打史某茂腹部,被史某抓住扫帚。在此过程中史某用拳头击打马的左眼眶。此后双方争夺扫帚,再未发生肢体接触和冲突。
警方赶到现场后,先行配合在场的汇东物业公司负责人将马从先送到医院接受检查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