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月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要求优化调整隔离方式。
2、感染者要科学分类收治,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
3、居家隔离期间加强健康监测,隔离第6、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病情加重的及时转定点医院治疗。
4、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采取5天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
居家隔离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新冠肺炎疫情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指南》提到,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最好单独居住;
2、如果条件不允许,选择一套房屋里通风较好的房间作为隔离室,保持相对独立;
3、在相对独立的隔离室外放置桌凳,作为非接触式传递物品的交接处;
4、房间使用空调系统通风时,应选择分体空调,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
5、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避免与其他家庭成员共用卫生间;
6、房间内应当配备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
7、街道(镇)、社区(村)工作人员要及时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取得联系,掌握空巢独居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患者、孕产妇、血液透析患者等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特殊人员情况,建立台账,做好必要的生活保障和关爱服务等。
8、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应当每天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居家隔离人员严格做到不外出;非单独居住者,其日常生活、用餐尽量限制在隔离房间内,其他人员不进入隔离房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