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舞是许多老年人喜欢的健身娱乐活动,可让人没想到的是年近七旬的张先生在练习广场舞时竟然突发疾病意外身亡,为此家属把广场舞的组织者告上了法庭。那你觉得老人猝死和广场舞组织者之间有必然的关系吗?
老人跳“广场舞”猝死,组织者究竟该不该担责呢?
市民杨女士怎么也没想到,组织一场广场舞,自己竟然成为了“被告”。
这件事情还得从2022年1月的一天说起,她像往常一样组织大家在硚口区玉带古玩城附近练习跳舞表演时,团队里舞龙爱好者张先生突然发生了意外。
最终张先生因为心源性猝死,不治身亡。
张先生去世半个月后,他的家属就将“广场舞”的组织者杨女士告上了法庭。
家属认为,张先生在倒地后,被告杨女士发现这样的情况不仅没有拨打急救电话,反倒是采取了遮挡的方式,脱掉了张先生身上的舞龙服。
“原告起诉到法院以后,请求被告杨女士赔偿原告亲属因参加活动去世后,所产生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及其它的相关费用,金额在60万元左右。”
而对于原告的诉请,被告杨女士表示张先生倒地后,团队并不存在延误急救的行为。
市民杨女士:
“他倒了之后就打120,120没来之前就在路过医生的帮助下,第一做人工呼吸,第二就是做人工按压。”
那老人跳“广场舞”猝死,组织者杨女士究竟该不该担责呢?记者也是采访了多位市民。
市民胡女士:
我感觉没有责任,因为你自己喜欢玩,你也没跟别人交钱。
高先生:
多少要承担点责任,我觉得是从人情化的考虑吧,因为她是组织者。
陈先生:
不用承担责任,那是他自己的原因,他突然猝死,谁都没想到。
记者从硚口区人民法院了解到,目前,针对这个案件法院已经作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老人跳“广场舞”猝死,组织者杨女士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原告这个亲属去世比较突然,他难以接受,所以说情理上我们表示理解,然后从法理上来说,因为被告的行为,确实不存在过错,所以说从法理上我们没办法支持原告,我们只能是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