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以浙江温州瓯海区为例介绍:
1、请各镇街严格按照《温州市瓯海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温瓯农〔2020〕141号)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2、要求优先推荐申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项目及促进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对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项目要广泛发动,积极申报。
3、对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申报2022年度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资金备选扶持项目的,其带动农户年工资性收入以2021年度收入为依据,并提供相应的记账凭证。对申报2023年度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资金备选扶持项目的,其带动农户年工资性收入以2022年度预计收入数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