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浙江省宁波市,一名60岁的快递员在进行快递分拣工作时,因心脏骤停猝死在岗位上。由于该快递员年满60岁,无法与快递公司建立劳动关系,进而无法申请工伤认定。
60岁快递员猝死事件发生后,快递公司方面回应:“会以合法合理为基础,与家属协商相关善后事宜。”有媒体援引当地相关部门回应称,60周岁本身不属于劳动者范畴,如果没缴纳工伤保险,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此事一经曝出,迅速引发热议。不少网友认为,60岁甚至60岁以上仍在工作的老年人那么多,“如果不算劳动者,那他们属于什么”?
专家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认为,60岁快递员猝死在工作岗位上却难以认定工伤,这背后体现的是法律和现实的冲突。一些老年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仍然在岗劳动,但他们的权益却难以受到劳动法律的保障。
专家提供了两种解决问题的思路:一是放开劳动关系主体的年龄限制,将继续劳动的老年人纳入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范畴,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参加工伤保险;二是在法定退休年龄不改革的情况下,把工伤保险与其他社会保险险种拆分,扩大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将就业老年人纳入其中。
中央已经提出“全面清理阻碍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的不合理规定”,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在借鉴劳动关系基本保障的基础上,适应老龄化时代要求,全面清理阻碍老年人就业不合理规定,针对老年人进入职场出台顶层设计,与时俱进保障老年人的就业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