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1月31日,宁夏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某(化名)被控强制猥亵罪一案公开宣判,以被告人李某犯强奸罪、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判决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同时禁止被告人李某终身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这也是宁夏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的被告人判决终身禁业的首例案件。
2、法院查明,被告人李某(化名)2012年至2018年期间,在担任小学六年级班主任、数学老师期间,利用其教师身份的便利,采用欺骗、强迫等手段,以补课辅导、批改试卷、接热水、家访为由,在晚自习下课后从小学女生宿舍内,先后将15名未成年在校女学生分别单独带至其家中、附近的山上、教学楼等地实施强奸、猥亵行为。其中,被告人李某实施强奸犯罪1起,强制猥亵犯罪6起,猥亵儿童犯罪8起。
3、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化名)目无国法,违背妇女意志,利用其教师身份,强行与未成年女学生发生X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李某以满足性刺激为目的,采用欺骗、强迫等手段,猥亵多名在校未成年女学生(已满14周岁)构成强制猥亵罪,采用欺骗、强迫等手段,猥亵多名在校未成年女学生(未满14周岁)构成猥亵儿童罪,应予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