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衡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审判了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被告人谷某某为打击报复钟某某,趁夜色偷摸至其养鸡场,在鸡棚门口用手电筒照射鸡群,460只鸡因互相挤压、踩踏而死亡。
被发现后,谷某某为此赔偿了3000元,其心理对钟某某的不满也变得更加强烈。于是,又以同样的方式导致钟某某的鸡因受到惊吓挤压致死,此次又死亡了640只鸡。经价格认证中心认定,两次挤压致死的鸡总价值为1384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务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谷某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