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女准备结婚了,家住上海市静安区的马阿姨立下遗嘱,计划自己的一套房子给女儿继承,目的是想确保这套房子作为女儿的婚前财产,以后只有她能继承。
根据中华遗嘱库的最新数据,全国60岁以上人群中,99.8%的老人在定遗嘱时会选这条“防儿媳女婿”条款,那么这个条款有法律依据吗?能帮自己和女儿防范风险吗?
女儿婚事将近,
阿姨来立遗嘱
74岁的马阿姨今年2月份刚刚立好了遗嘱,在遗嘱里,她把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子给了女儿,并且明确表示“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这就是我来立遗嘱的主要目的,就是让我这套房子能作为女儿的婚前财产,并且以后也只能她一个人来继承。”她说。
原来,马阿姨从新闻里得知,即使女儿是自己的独生子女,也有可能没办法完全继承自己的房子——如果作为女儿的夫妻共有财产,以后女儿的婚姻出了什么问题,房子有可能被女婿分走一半。
去年,女儿和男朋友开始谈婚论嫁,马阿姨就咨询了立遗嘱的事情,进一步觉得立遗嘱的确有必要,于是预约了订立遗嘱,经过几个月的等待,终于立好遗嘱。
“立完遗嘱的当天心里还有点难过,想着怎么自己就到了要写遗嘱的年纪了,但后来就觉得安心,以后我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不会有人来跟女儿抢房子了。”马阿姨说。
中华遗嘱库的负责人介绍道,马阿姨的女儿在以后继承房产的过程中通过调用这份遗嘱继承房产,流程会更方便。
跟子女交易房产
比立遗嘱节省税费,
但存在三大风险
成功立了这份遗嘱后,马阿姨遇到的新问题是,这套房子以后交易可能会面临高额税费——
最近,女儿觉得现在这套房子太老了想置换,得知如果这套房子是继承来的,以后在买卖的过程中要交高额的税。房产中介建议马阿姨现在就把房子卖给女儿,这样只要交1%的税,能省下一大笔钱。
“要不要现在把房子卖给女儿,节省税费?”马阿姨有点心动,今天又特地来咨询。遗嘱库的工作人员田艳的一番话又让她觉得不能为了省小钱,承担大风险。
原来,田艳说,房产中介说的方法确实能省下一些税费,但是买卖过户完成之后会有三大风险:
因为只有一套房子,卖掉后,马阿姨丧失了支配财产的主动权,养老全都依赖女儿,自己的生活存在不确定性;
房子卖给女儿,万一女生恋爱脑要在房本上加配偶的名字,马阿姨即便反对,也没有决定权;
最大的风险在于,意外不会分年龄大小,万一女儿先发生意外,她的配偶和父母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那么马阿姨或许就要跟其他人再去分自己的房产。
听了这段话之后,马阿姨连连称是,经过一番考虑,马阿姨告诉记者,为了减少风险,决定还是不把房子早早卖给女儿。
“我把房子留在自己手里,以后小夫妻想在房本上加名字、卖房子,我能帮女儿把把关;女儿不愿意的情况下,也能拿我当‘挡箭牌’,他们小两口的矛盾也少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