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承诺捐1100万没兑现被母校起诉 学校这波操作有网友质疑吃相太难看

2023-03-09 13:59:05

  因没能履行1100万捐赠承诺,中国矿业大学校友吴幽被其母校的基金会告上法庭,成为失信被执行人。

  据报道,2019年4月,中国矿业大学迎来110周年校庆,公开宣布其2008级校友吴幽捐赠1100万元人民币,当时是学校收到的最大单笔捐赠。然而这笔捐赠并没有到位,吴幽反而惹来了母校的官司。

  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官网2019年发布的消息显示,吴幽是幽镜湖资本创始合伙人、管理46亿元基金。公开资料显示,2022年7月,双方赠与合同纠纷在徐州首次开庭。2023年1月,吴幽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100万余元。2月21日,吴幽被纳入失信名单,收到限制消费令。

  校友承诺的捐赠没到位,反被母校告上法庭,引来网络关注与议论。有网友说,一个吹牛不负责,另一个来讨要,都不讲体面。这就牵出一个话题,承诺的捐款没有兑现,可不可以讨要?

  民法典规定了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符合普通人之间的来往,就是答应赠送他人的,可以反悔不给。但民法典同时明确,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也就是说,公益捐赠如果承诺而不捐,是不行的。这是为了防止捐赠人开“空头支票”。

  如果校友公开承诺捐赠却不兑现,是可以强制履行交付的,母校据此告上法庭,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因为公开捐赠的承诺,已经造成了社会影响,给捐赠人带来了好名声与美誉度。如果诺而不捐,就带有一定的欺骗性,如果不用对后果负责,就会造成众多的“空头支票”,影响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

  如果捐赠人实在没钱,怎么办?对此,法律也有规定。诸如,公开承诺捐赠或者签订书面捐赠协议后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经向公开承诺捐赠地或者书面捐赠协议签订地的民政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后,可以不再履行捐赠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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