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景德镇,乐平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放火案。据悉,被告人戴某因向刘某索要欠款未果而心生不满,决定在其屋内放火。随后,戴某发现刘某早已离婚,房屋归前妻蔡某某所有,刘某已搬离此处。在与蔡某某商谈未果后,戴某趁其送儿子上学之际,将汽油洒在蔡某某家中并点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戴某的行为已构成放火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并赔偿蔡某某各项经济损失人民币1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