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浙江杭州。女子发文称自己的大姨夫去世,向公司请假不被批准。当事人胡女士称,自己得知亲人去世的消息当晚赶回老家吊唁,第二天一早向公司请丧假,公司以不符合丧假规定为由不予批准。于是又改申请事假,也不予批准,还被领导要求正常上班。胡女士称自己在公司工作一年多了,觉得公司很没人情味,后面会考虑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