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一直笼罩在荒谬和疯狂的气氛当中。幺四婆婆收养疯子,疯子**她但她却感到幸福,因为她在疯子身上寻找到也曾家暴她的丈夫的影子。她怀念着家暴她的亡夫,心甘情愿接受疯子的暴力,最终还被她养育的疯子杀死。
疯子作为凶手却可以逃过法律的制裁。明明是法律和正义守护者的警官马哲却从执法者变成打死疯子的凶犯,伸张正义却只能采用以暴制暴的方法,最终还要靠伪装成和疯子一样的精神病患者来逃脱法律的制裁。
此时法律毫无用武之地,被排斥在外,非常荒谬,却是符合当时的社会现实。
小说结尾处,却意外地设置了这样一个结局:马哲打死了疯子,成为了刑法意义上的故意杀人犯,理应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
堂堂刑警队长,这时却要逃往那个被他打死的疯子才享有的“特权”之中寻求庇护,此事虽荒唐却顺理成章,余华又以出乎意料的落幕,再次将人性和人生生存状态的“荒诞”进行到底:警局局长要求马哲扮作疯子,因为法律上规定精神病患者可以免除刑事责任,没想到马哲根本就不愿当疯子,将精神病医生的问题回答得条理清晰,令他的领导和妻子大惊失色。
在领导和妻子的苦苦坚持、医生一次次前来向马哲重复提问下,终于让马哲在烦躁中达到了“理想”状态,他回答问题的语句开始含混不清,并似乎已达到了医学上的“精神病”标准,他变成了“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