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少自媒体文章在网络流传,称“黑龙江185人因违规焚烧秸秆被处罚1.782亿元,人均罚款96.3万元”。
记者发现,该消息最初来自于3月3日中国新闻网的报道。报道指出截至3月3日,黑龙江省各市地公安部门行政拘留露天焚烧秸秆及根茬残余物人员185人。黑龙江省联席会议办公室依据《黑龙江省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奖惩暂行规定》,594处秸秆及根茬残余物露天焚烧火点拟移交黑龙江省财政厅扣拨资金(罚款)1.782亿元。”
4月19日,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王凤华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必须要澄清的一点是,1.782亿是直接扣拨地方财政资金,跟焚烧秸秆的农民本人无关,此次对农民并无实际处罚。扣拨的资金我们最终还是‘用之于民’,用来奖励那些禁烧工作推行较好的地区。”